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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婆78岁,因为生活不能自理,家中也无人照料,两个月前送往养老院,24小时专人看护照顾,1月11日下午母亲带着东西去养老院看望外婆,外婆精神状态也很好,和母亲聊天也很愉快。1月12日早上8点养老院打来电话要母亲速赶去养老院,电话没有说明什么原因,只说外婆有事,我妈去后派出所的人也在现场,法医鉴定外婆全身多处骨折,意外身亡,于1月12日凌晨5点去世。养老院的说辞是外婆从房间走到餐厅,站在窗户旁边的凳子上面从3楼翻下去的,但是由于没有监控,加上我妈去的时候他们已经处理过了现场,也处理了尸体,包括养老院向派出所报案都是这些都处理过后才报案。外婆有常年的帕金森,起床都很困难,需要人搀扶才能起来,根本无法走路,所以对于医院的说辞我很难相信,感觉外婆去世的原因不明朗,养老院说是护工6点起床发现人不在,后来找到,给外婆抢救,所以到8点才通知家属,才报案,我认为如果真如他们所说,应该在发现的第一时间通知家属,而不是处理完后到8点才来通知死者家属,母亲去医院看见外婆的时候,全身非常干净,躺在床上,法医去的时候也是这样。母亲问为何到8点才通知我们,养老院说是发现后在抢救,这样的说辞根本站不住脚,养老院感觉在刻意隐瞒事实真相,并且推卸责任,一口咬定是外婆自己摔下去的,想请教下,现在这样的情况,我们作为家属现在应该先收集哪些证据,或者现在应该怎么做。非常感谢!如果养老院推卸责任,不予赔偿的话怎么办

争议解决 2017-01-15 10: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考虑委托律师介入,与派出所沟通,了解事实真相,要求警方出具书面结论----故意伤害,刑事立案;意外死亡,起诉养老院要求赔偿。 如需代理,与我联系
  • 即使按照养老院的说法,由于你们之间已经形成委托护理合同关系,养老院因没有尽到看护义务,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现在你们是要有证据的,举证很困难,毕竟当时对方处理过现场,只能通过律师介入帮助你,现在警察介入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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