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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下,在常熟一个小服装厂打工,一直没签合同,现在年底不兑现之前口头承诺的工资,劳动仲裁会成功吗?事情是这样的:我带了10几个人在这个厂子打工,没有劳动合同,工资现金发放,老板不肯打卡;年初口头说的是5万一个人全年,现在只发了4万;这种情况怎么处理?好像没有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是否可以申请仲裁,能补偿哪些费用?

其他 2019-07-02 23:3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仲裁解决,未签订书面合同的双倍工资、补缴社保和经济补偿金等。
  • 建议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的
  • 1.有些证据要自己举,有些证据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2.主张得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3.时效问题得考虑。 4.不同的问题,其实可以通过不同的途径解决。
  •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须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的,要从一个月开始支付直至一年的每个月双倍工资。超过一年未予签订的,视为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单位这种情况要支付你的每个月双倍工资,你同意可以去你的单位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仲裁
  • 根据规定,如用人单位不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由劳动者申请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因此目前关于双倍工资的申请,仲裁支持的可能性比较小。 但就单位没有签合同来看,单位应该没有缴纳社会保险,你可以诉请要求单位给你补缴社会保险,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关于劳动关系的证明,找同事或客户等知情人员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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