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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文化传媒公司上班,从十一月三十号上班到十二月十六号下午三点,但由于一个游戏,经理让我们当着全公司的面喊我是猪,我就不喊,经理就让我们滚,相当于辞退,但是本来这个月十五号发工资的,他们又说我只上了十四天半的班,不发我工资!我签了合同,而且不是我自己要走,是经理要我走的,我想知道他们应该要发我工资吗?我能怎么把我的工资要回来?

其他 2017-01-18 16:47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他们应该给你发工资的,建议你和公司先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就只能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提起劳动仲裁。而且因为公司经理的这种行为你是可以要求对方支付你经济赔偿金的。也就是说可以再要求两个月的工资。请问你是否有证据证明经理说了这种话?如果你有什么疑问,具体建议电话联系我,了解情况后可以帮你具体分析,提出应对方案,希望可以帮到你。
  • 您好 公司的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您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具体情况可以直接来电咨询,免费为您提供更在专业的法律分析和意见,提出更好的解决方案和应对策略,希望可以帮到您
  • 你好,公司是应该给你发放工资的,你可以先跟公司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您好,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来进行处理,此外您手上有无可以证明您劳动关系的证据呢。
  • 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处理解决。具体情况,欢迎来电咨询
  • 你好,持劳动合同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即可
  • 建议您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拨打市长热线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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