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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们部门的一个品保因为一个板凳发生了争吵,她先辱骂我,对我说:你她妈的给我过来,然后又指着凳子对我骂:你她妈的给我擦干净,骂的非常难听,然后我们就争吵了起来,因为将近八点快要下班了我们没有继续争吵,第二天早上我们部门课长做为中立人为我们调解,我是没有意见就接受了课长的调解,她好像还有点不满意,但她没有当着课长的面说出来,然后课长就让我们各自去工作了,她是品保组长,也算是个领导,当我去拿手套的时候(她和我们部门一个办公区,我们放手套的柜子就在她的座位后面)他在和我组长说着什么,当我拿起手套以后才听到她给我组长说说:这不,然后又用挑衅的态度对我说:你昨天晚上不是声音挺大的吗?今天见到课长怎么不说话啦,见你们课长我都不怕,你给我记着你今天做的板子一片也别想过,态度十分蛮横。然后又骂了我,当时本来就在生气,当时我一听我就特别生气,我就拉她的胳膊再去找课长,她死活不肯去,我们组长和夜班组长都在劝我们,她趁机踢了我一脚左腿,然后在后续的拉扯中我们相互也撕打过对方,不过只是轻微的碰了一下,没有给对方造成任何伤害。我的心脏有点问题,当时我就感到有点喘不过气来,我们组长把我们拉开以后把我叫到别的地方让我冷静一下,我越想越生气,昨天晚上被她骂,今天早上又当着两位组长和众人的面羞辱我,当时我就感觉到心脏抽搐,我就去找组长请假,要回家休息一下,等我走到换鞋的柜子前的时候我感觉我的呼吸越来越困难了,然后浑身抽搐,我车间一同事路过看见以后赶紧叫我们组长过来把我扶到外面的抽烟区休息了一下,他们劝我去医院,我感觉现在快过年了不想去医院,然后就没有去,在外面休息了一下我感觉好一点了以后我就一个人回家了。请问这种情况算不算对我身体造成二次伤害的原因?

其他 2017-01-22 11:0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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