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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主起诉我的这件民间借贷纠纷案中,我追加了被告人,我借这笔钱是用于合伙做生意,当时口头承诺一起还钱的,在债主起诉我的时候债主也说过钱是给我那个合伙人了,但是这笔钱欠条只有我自己的签名,用借的这笔钱用到了合伙做生意的货车上了,车主就是我合伙人的名字,在初审庭审笔录中合伙人说过这笔钱用到了合伙做生意当中,之后开庭又不承认了,说这笔钱我拿家花了,等等想逃避责任的行为,庭审笔录中法官让他提交合伙协议和账本,他说回家找找,最后没拿出来,法官会不会强制让他拿出来,他不拿该怎么办?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中,把合伙人追加被告一起承担债务,法官是否支持,符合法律程序吗?

其他 2017-01-22 21:3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谁主张谁举证,你要举证证明该借款的用途,否则,就你承担还款责任。债权人和你都认可是用于投资经营的,合伙人也认可这个事实,法官有可能会判决你们共同偿还。你购车的钱是转账支付吗?
    【追问】是转账,我还有银行发票,主要的合伙人逃避责任也不认可,我证明了这钱用于合伙,是否共同偿还
    【回答】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债务是合伙做生意了,法院会判决合伙人承担偿还义务的
  • 看具体的证据了。
  • 1、借款是以谁的名义进行借贷的;2、借款的目的是投资,如果是投资入伙是你自己的义务;3、合伙人没有义务承担你的个人债务问题。
  • 您好,根据您的陈述,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应该提供证据,如果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这笔债务用于合伙经营,那人民法院会支持您的主张。建议您委托专业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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