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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先生,您好!现在我的家庭有这样一个问题。我的家庭是重组家庭,我和父亲和沈阳的一个阿姨现在结婚住在一起,双方均是丧偶。我有一个姐姐,已结婚,我未婚,和父亲住在一起,阿姨也有一个女儿。现在住的房的房主是我的父亲。经过几次探讨,我的父亲不愿意去做财产公证或者把房子过户给我。我的父亲比这个阿姨大6岁。现在我们担心的是,如果我的父亲比这个阿姨早离世,这个房子的继承权是怎样界定的?是不是由这个阿姨继承?谢谢您!

其他 2011-06-02 21:38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不存在遗嘱的情况下,你和你姐及阿姨及阿姨女儿都有继承权,按份继承。你可以建议你的父亲立一份遗嘱,或者写一个赠与合同
  • 如果不存在遗嘱的情况下,你和你姐及阿姨及阿姨女儿都有继承权,按份继承
  • 你好,如果房子是你父亲的个人财产的话,你和你姐姐、你阿姨及其女儿均有继承权
  • 如果你父亲先于这个阿姨去世,在没有订立遗嘱的情况下,该房产由你、你姐姐和这个阿姨共同继承,每人享有三分之一的份额。如果阿姨的女儿跟你父亲形成了事实上的扶养关系,则其也可以作为你父亲的法定继承人参与继承分配。 鉴于时间有限,恕不能提供详尽咨询,如需帮助,可直接致电咨询
  • 1、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法定继承顺序并分割遗产; 2、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你的阿姨)、子女(你和你姐姐)、父母(你的爷爷奶奶,如果还健在); 3、房子是你父亲的婚前财产,拥有50%的产权,另50%的产权是你生母的; 4、你母亲去世后你父亲有66.6%%的产权,你有16.6%的产权,你姐有16.6%的产权; 5、你父亲去世后,继承人分配你父亲名下的份额。
  • 房产如果是你父亲的个人财产,如果他去世没有遗嘱,房产由你阿姨和你父亲的子女、你爷爷、奶奶平分。
  • 如果不存在遗嘱的情况下,你和你姐及阿姨及阿姨女儿都有继承权,按份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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