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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按揭买房,房产证婚前办理,并且只有男方的名字,女方装修并出大部分家具家电费用,装修一半时登记结婚.婚后男方还贷,女方承担生活开支.如果离婚,房产证只有男方名字,房子归谁?这种情况女方应该怎么做才能保证到自己的权益?做房产公证有用吗?因房产证加上女方的名字需按二手房买卖半套房子手续办理较麻烦,且会影响到贷款.是否有更好的方法?

离婚 2011-06-02 18:2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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