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1、我2016年8月2日份入职工作,中秋节、国庆节(国庆节期间由于收购玉米青贮更是超时工作,经常到夜里10点以后)均正常上班没有休息,但公司未按劳动法规定给予发放加班工资。2、我2016年8月2日份入职公司做采购,工作中没有任何失误,也没有因为我给公司造成任何损失。公司总经理彭艳春于1月24日早上口头通知让我交接工作办理手续(个人理解为要被无故辞退),当时我追问原因总经理彭艳春什么都不说,经我再三追问后只说了一句公司总部领导说的,后来我向公司总部人力部门反馈此问题,人力部门回复说跟总经理彭艳春沟通此事。春节收假我第一天上班就被告知总经理已经下发通知要我交接采购工作调任到饲喂(变相降职降薪)本人不接受也无法胜任此岗位工作。以上问题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其他 2017-02-05 21:0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昆明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