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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从1999年2月开始在公司工作,如果公司以我不能胜任目前工作为由解雇我,按照劳动法规定,我可以要求赔偿多少个月工资?所得税是如何计算的?按一次性收入计算,还是按照分摊到一年(12个月)来交所得税?

其他 2017-02-08 18: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要36个月的工资赔偿,如果工资高于平均工资3倍的,可以要24个月的工资赔偿,赔偿金的税费与普通工资的税费不一样的,要特别计算,比工资的税点要低,是一次性收取的,不要总盯着可以赔多少钱,要注意证据的收集,没有充分的证据,把赔偿算的再正确也会输了案子而赔不到钱的,建议聘请律师处理,深圳的劳动案件,如果劳动者胜诉的,劳动者的律师费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部分或全部的律师费,详细情况可以电话咨询本律师!
    【追问】汪律师好,谢谢您的及时回复。比如,我目前月工资是2万元,最高赔偿金额是72万(2*36)。假设公司赔偿我72万,这个赔偿金的所得税,是按照月度薪资个税征收,还是按照年终奖个税征收?非常感谢!
  • 赔偿金不需要缴税。
  • 如果是违法解除,按照工作年限乘以2计算。不知道您问的所得税与解除合同赔偿有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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