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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老婆一直和人在广东与人同居,他俩一直故意让我知道,她想让我先提出离婚,她们共同生活快两年了,我杀人心都有了,为了小孩读书,这两年我无法出门打工,家里欠了近十万元,请问她们是否重婚,离了债务怎么办,小孩怎么办,还有一个视力残疾,到派出所报警会管吗,我还不想离婚,我该怎么办,谢谢律师

离婚 2017-02-14 20:2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他们以夫妻名义同居,构成了重婚罪,可以报警处理,
  • 您好,起诉离婚,可以要求女方对你做损害赔偿,但必须举得与他人同居的证据。
  • 建议收集他们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证据材料,向法院起诉重婚。
  • 重婚罪是指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虽然事实上是重婚,但证据难于收集,没有人愿意为你出庭作证。因此建议离婚,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共同承担。重婚罪属于自己向法庭起诉的案件,不属于向公安机关报警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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