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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通过正常途径打官司胜诉,申请强制执行,仍然无法追回30万元债款,无奈之下找收债公司收债,一开始说好五五分成,现可以追回债款,但追债公司说只能给7万元我们,问我们要不要,如果不追就要给他们3万多元的卫星追踪费,加上追债原件在他们手中,求助。

其他 2011-06-01 17:1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首先,根据追债公司的惯例,你们之间肯定签订了合同; 其次,追债公司违反约定只给你们7万元明显不妥。 再次,如果你们之间没有合同,即使原件在对方手里,你们完全可以不支付任何费用,并且可以将案件交由正规的律师处理。 建议约请律师面谈,如需进一步帮助,可免费来电。
  • 有合同的,可要求按照合同处理,协商不成的可起诉解决,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损失
  • 你有判决书就行了,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
  • 你们当初肯定有份协议书吧。
  • 你好,有合同的,可要求按照合同处理,协商不成的可起诉解决,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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