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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房子是登记在我爱人的名下,我们在贷款还未还清,且开发商还未办理下来房产证的情况下和买家签订了房屋转让合同,售价200万,并收了8万元的定金。合同上约定违约金是房款的20%,现在因特殊情况我们不想卖房了,且房本还没有办下来。我从网上了解到向我们这样未取得房本的商品房,根据201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是禁止买卖的。我想咨询一下如果要附违约金的话,我们是按合同注明的房款20%赔付,还是按定金的双倍赔付呢,非常感谢!

其他 2017-03-05 22:4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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