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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结婚时太仓促没发现他患有精神疾病;婚后他经常犯病虐待我;夫妻感情早已破裂,已申请了一次离婚法院未判离。这次是二次起诉,但我有孕在身不是他的孩子;我们已分居14个月,请问这会对离婚造成影响吗,他们如果告我重婚罪能够成立吗?

离婚 2017-02-18 09:57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如果仅仅是怀孕没有长期同居的话一般构不成重婚罪的,第一次离婚没有判离,第二次准备好证据判离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大的
  • 你好,重婚罪不成立。建议固定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灭。
  • 结合你的证据,一般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法院支持的机率较高
  • 如果孩子不是元丈夫的,数名女方有出轨行为的过错二次起诉可以判决离婚的。
  • 你好“应当判离婚的”
  • 你好,不会构成重婚罪。没有影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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