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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5年.12月在广州市加盟了上海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平台网店,经营一个多月公司以莫须有的理由封了我的网店,不退回我三万元加盟费。我在广州提起诉讼,法院认為管辖权在甲方住所地不予受理。请问我可以用邮寄的方式提交诉讼材料到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吗?详甲方住所地法院:上海徐汇区人民法院。

其他 2017-12-18 06:4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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