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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2017年1月19日发生交通事故,事故由交警认定我方负全部责任。现在由于对方的无理要求,一直未解决。交警开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日期被交警写成2016年1月19日。这份认定书可以认为无效吗?

行政诉讼 2017-02-26 23:1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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