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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情侣关系,生了小孩三个月多,在今年的1月22号被男方赶出家,还被男方动手打过两巴掌,现在还在哺乳期,孩子在男方,我现在患有乳腺炎,我能起诉男方吗?赢基律大吗?

离婚 2017-02-28 11: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
  • 可以抚养权为由起诉对方,有需要可联系并委托本律师处理
  • 如果一方有不适合抚养小孩的疾病,那么法院很有可能将抚养权判给另一方,一般有传染性的疾病或者严重疾病导致生活不能自理可能会被认定为不适合抚养小孩的疾病,具体您的情况是否会被认定为这些情形,请面对面咨询律师。 按照法律规定,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是法定的婚姻无效情形,如果已经结婚了可以请求法院确认婚姻无效。具体哪些疾病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请咨询律师。 根据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自己可以提出离婚。 您的孩子没满两岁的,一般会归女方抚养。除非女方有以下三种不适合抚养小孩的情况: 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其它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亲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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