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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哥是相亲介绍然后因子结婚,结婚花了十七八万,全部是借来的,导致家里生活比较拮据,我哥有一个一岁半的女孩,我嫂子在孩子出生第10天就抛下孩子就走了再也没有回来过,结婚的钱当时是存在女方账户下,也被带走了。现在我嫂子提出离婚,她要争孩子的抚养权与抚养费,知道孩子两周岁之内会判给女方,但是按照这种情况判给男方是否有可能性?再者能否要回彩礼钱?因结婚而有的储蓄是否可以算为共同财产?备注:结完婚因为怀孕,我嫂子与我哥一直都呆在家里啃老,一直都没有外出赚钱,我嫂子出走后,我哥也还是呆在家里,我家在镇上有一间门面店,户名是我爸的,我哥就负责在家带小孩,我妈做生意,但是生意惨淡,要关门不干了

其他 2017-02-28 10:2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婚后所得属夫妻共同财产,至于孩子抚养权,要看具体情况而定,当然,两周岁内,女方取得抚养权几率大些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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