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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洛阳有套房子想出售。房子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父亲前几年已经不在了。我和母亲、父亲都不在一个户口本上。父亲在2岁时从焦作到了洛阳,他是他大伯和娘养大的。我和母亲去过公证处,办理继承手续时被一个手续给卡住了(让我们去开一个证明,我父亲是我爷爷奶奶的唯一孩子),我们跑到当地社区,工作人员不给开由于年数过长。像我们这种情况没有这个手续是不是就还能继承房产了??还有没有其他继承途径和办法???

其他 2019-10-11 11:04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向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咨询。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遗嘱继承公证: 继承同一遗产,遗嘱继承人中有人未提出公证申请且又未作出放弃继承表示的; 法定继承人中有人未提出公证申请且又未作出放弃继承表示的; 无论是遗嘱公证还是法定继承公证中,如果法定继承人中未到场提出公证申请或未作出放弃继承表示的,公证处是不能办理继承公证的
  • 以房屋遗产公证为例,房屋遗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1、当事人各方的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护照等;法人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2、涉及房地产开发的,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明、国家有关机关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
    3、涉及房地产预售、销售的,提交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等。
    4、涉及房地产权属转移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证明。
    5、涉及房地产担保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及使用权证明。
    当事人申办房产公证时,应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当地的地方性法规、政策,并按公证员的要求提供与公证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 我在洛阳有套房子想出售。房子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父亲前几年已经不在了。我和母亲、父亲都不在一个户口本上。父亲在2岁时从焦作到了洛阳,他是他大伯和娘养大的。我和母亲去过公证处,办理继承手续时被一个手续给卡住了(让我们去开一个证明,我父亲是我爷爷奶奶的唯一孩子),我们跑到当地社区,工作人员不给开由于年数过长。像我们这种情况没有这个手续也不能能继承房产
  • 你好,可以起诉处理,要求法院出判决书的。
  • 你好,先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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