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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人介绍,结婚两年,发现感情不合,准备离婚,男方要求我陪还三金和彩礼,需要陪还吗

离婚 2017-03-03 13:0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二)中的规定,只有符合以下情况,人民法院才支持返还彩礼: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如果不符合这三种情况,法院不支持返还彩礼。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那么如何理解生活困难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
  • 你好,不用退还的,
  • 你好,如果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不需要退还彩礼钱
  • 如果打过结婚证,一般不予返还
    【追问】婆婆要求她花钱买的首饰和四万彩礼还有部分家具,全都还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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