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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我爸妈在我六岁离婚,把我判给了爸爸,那时候我还小,法院就判我妈妈在我十八岁之前每个月给我一百块钱抚养费,现在我17岁这十二年她一分没给,请问这样我可以拿着判决书去法院告她么

离婚 2017-03-08 17:3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不需要起诉告你母亲了,委托律师申请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即可。
  • 可以要求你妈妈支付抚养费。
  • 你好,可以
  • 如果双方没有异议,可以去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不能达成一致,则一方可以去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起诉,另外如果双方能达成一致但是不想回户籍地办理,也可以在居住地法院办理离婚速裁,两种程序都需要双方出席。如果有法定的离婚情形如赌博、吸毒、家暴、婚外情、分居满两年等,法院很大可能会判决离婚,如果没有的话法院可能不会判离婚,但是判决后继续分居六个月以上可以再起诉,此时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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