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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爷爷去世了,户口和我父亲在一起,土地承包户不在一起,村里要收回土地,请问我们有继承权吗

其他 2017-03-06 07:2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我国农村的耕地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家庭内成员均享受土地承包经营权,家庭成员死亡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没有影响。当然,如果当时作为承包家庭的成员都已经去世的,村集体应当将土地收回,不再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 严格说,村里可以收回,符合法律规定,土地承包权不能继承。
  • 你们有继承权。
  • 但是城市户口的公民在继承农村房屋时还要受到土地法的限制。城市公民只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而对支撑此房屋的宅基地是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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