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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向你请教一事,我是退休后被一企业招用至今已经了10年,现已69岁,2015年和2016年两次因工作受伤,开始企业要我将诊断证明住院收据都报上去但一至没结果说等总公司审核,要我等候。今年2月告诉我说超过65岁了一切不管了,65岁也不符合工伤认定的年龄了,请问是否有65岁后就什么都是不管的法规,我怎样才能获得工伤认定及药费和工伤补偿费。

其他 2017-03-12 11:5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如企业已经为你购买了工伤保险,依法享有工伤待遇;如没有,企业也要承担赔偿责任。 协商不成,考虑委托律师代理起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如需代理,与我联系
  • 你好,请问你受伤的具体时间是什么时候,伤势如何?建议尽快来电说明,可能超过诉讼时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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