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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院庄村的村民,因个人原因一直在外,就近日回到院庄村,村委给予我本人的宅基地,目前建有父亲的老宅,父母已去世多年,老宅早已空置,已是危房无法居住,我的家庭成员一共有5人分别为两个姐姐,一个哥哥(已去世)一个弟弟,本人向村委会提交了房屋翻新(重建)的报告,提供了父亲的规划许可证和土地证,弟弟从中阻拦,开出条件要得到父亲老房的50个平方,才允许继续办理相关手续,村委建议家庭协商,给予最终答复方可办理,本人决定同意弟弟的要求给予50个平方的要求(这里没有任何依据只是口头承诺),但是第二天又在次接到了村委会的通知弟弟不允许办理相关手续,找弟弟问其原因,他闭口不谈,就是不允许(或许有其他条件),对于弟弟如此无理取闹,所提条件,本人愤怒不以,此事弟弟如此的不配合,我应该怎么办,

行政诉讼 2017-03-16 19:0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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