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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道条》或《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一辆客车第一次不按规定的客运站点停靠,交通运输机关扣押《道路运输证》,此客车在没有接受处罚的情况下,第二天、第三天又被发现重犯,那么交通运输机关应该怎么进行处罚?可以分别三次进行罚款吗?

其他 2017-03-16 15:2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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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的处罚种类有很多,有扣分扣证、吊销驾照、扣车销牌、罚款拘留、判刑处罚等,会涉及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而具体适用什么处罚需要看事故的情节,轻者只是扣分扣证,重者刑事处罚。
  • 交通事故的处罚种类有很多,有扣分扣证、吊销驾照、扣车销牌、罚款拘留、判刑处罚等,会涉及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而具体适用什么处罚需要看事故的情节,轻者只是扣分扣证,重者刑事处罚。一般事故没有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都不会涉及到刑事方面的处罚。 因为你提供的事故信息不是很全面,我还需要了解几个重要的信息,所以需要向你确认几个问题。 需确认的问题:事故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故是在广东-广州发生的吗?有没有交警介入事故了?有没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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