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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6年8月查出怀孕,一直上班到十一月份。后发现出血先兆流产,于是请假三个月。2017年2月开始正常上班。今年三月发工资表示没有我的,我的工资抵了休假三个月的保险,还说没上班公司没义务为我交保险。而且休假期间没给我一分钱工资!想请问这合不合理

其他 2017-03-24 10:5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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