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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企业签了8年合同,2009年10月1日签的,国家法定节假日才给我们发30元加班费,现在又把我调到360多公里的别的单外工作,在沙漠戈壁滩里,一个月休息6天,2天在车上,路费不报销,我提前一个月写申请辞职报告了,他们不批准,让我回原单位,我哪个单位都不想干了,所有手续他们不给我办,让我陪合同没有到期的违约金,有违约金这个说法吗?打官司我能赢吗?我还有十级工伤,企业就给我了一次8个月的补助,还要给我赔钱吗?我能赢吗?

诉讼 2011-06-07 23:2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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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可以辞职,并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按照规定发放加班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你的工伤残疾问题可以要求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偿金,一次性再就业补偿费等,建议在当地找律师面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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