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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4年5月付的首付期房,合同上写是当年8月31日前交房,延期出卖人当发生之日起3O日内书面告知买受人,但过了这个日期出卖人也没电话和书面通知我什么时候交房,10份我去要求交房,出卖人拿不出交房的证件和交房条件,我不收房,要求按合同万分之零点一的违约金履行,出卖人不同意,说只能免一年的物业费,没谈好,就一直没再去收房,现在我又去收房出卖人还是不按合同只说免一年物业费,我要想拿钥匙出卖人要求我补交一年半的物业费,我该怎么维权?

其他 2017-03-24 14:2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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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到现在还没有办理过户登记吗?你可以根据合同内容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购房合同里面有没有明确约定违约责任? 本人代理过大量成功的该类型案子,可以给你提供一些切实有效的建议或解决纠纷的方案。希望能够保护你的合法权益。具体可来电详询。咨询免费。
  • 您好 可以诉讼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的 建议您来电说明具体情况,以便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 你好,合同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可以根据合同内容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详情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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