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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生原是广州人,现在已是香港永久居民,我们在香港注册结婚。但当时因各种原因,他的大陆身份证并未注销。我们现在都在广州工作、生活。他现有广州房子、商铺,有的是他名下,有的是他与父母共有。如果我们离婚,我应该按香港还是国内法律?我可以分他的财产吗?

消费者维权 2017-04-01 18:0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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