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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现在在珠海一家为电信和移动做工程的分包公司上班,工作时间从2016年5月开始,工资说好的是5200元,公司一直没有要求签定劳动合同,3月31日发2月工资,无故减去我2000工资,说是计工作量算的工资,但公司没人正式和我谈过和签定过什么协议,请问我应该用劳动合同法第几条去和公司协商。谢谢!

其他 2017-04-05 10: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规定期间内的双倍工资; 2、无故克扣工资涉嫌违法,劳动者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足额支付工资,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可来电咨询。
  •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你的问题。你的情况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为维权。公司无故辞退劳动者,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双倍赔偿经济补偿金。
  • 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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