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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发生了工伤该享受什么待遇?

其他 2009-03-06 17:50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申请工伤认定
  • 你好! 应先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后做伤残的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的结果享受工伤待遇!
  • 你好! 应先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后做伤残的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的结果享受工伤待遇!
  • 如果公司没有给你申请工伤认定,你可以自己申请,然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根据你的鉴定等级计算。
  • 应申请工伤认定,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享受工伤待遇。
  •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北京市的标准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5至30个月的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20个月,八级15个月,九级10个月,十级5个月。 需要帮助可来电来函。   
  • 你好,要求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然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伤残等级享受工伤待遇,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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