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1985年10月参加县组织的公开性的大范围的招聘合同制干部考试后,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推荐到县级交通运输管理所应聘,并与县交通运输管理所签订《交通运输管理所招聘交管工作人员合同书》,合同规定(1)聘用交管工作人员期限3年,即1985年12月至1988年12月;(2)政治待遇按同级交管工作人员对待;(3)生活待遇:报到后前三个月为试用期,每月发45元薪金,试用期满后,视其表现,继续使用者每月发薪金56.50元;(4)受聘人员不转户囗,不转粮食关系,责任田不退,囗粮自带;(5)医疗参照公费医疗列报,其它生活福利享受同级交管工作人员待遇。1987年11月按〈兵役法〉规定,我从户囗所在地应征入伍,并在部队考学提干。请问:今年我自主择业时在县级交通运输管理所工作2年是否可以计算为军龄?

刑事辩护 2017-04-15 12:4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德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