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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我这里想问的是,两车都是教强险的,双方在交通事故中我付主要责任,,对方付次要责任,但对方两年没有检车,雨雪天行车60时速,是超速,我方车受损修车须12000元,对方车受损修车须18000元,另外我在事故中造成右髋臼上方骨折进行手术,钢板复位打了九个钢钉,产生费用两万元,一年后须做钢板摘除手术。请问该怎样处理。什么时候能做伤残鉴定,大约能鉴定几级。

其他 2017-04-17 14: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二、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四、如果不懂程序上的可以委托我们专业律师代理。若需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 你好,需专业机构鉴定。
  • 发生交通事故,对伤者要进行积极救治,并立即报警,等待交警来处理。因为交通事故的后续处理与交通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息息相关。涉及到垫付的话,要保留好相关票据。 伤残等级鉴定要根据具体的受伤部位、受伤程度、康复情况、功能障碍以及事后恢复可能性等因素来综合判断,且鉴定是由专业的鉴定机构来鉴定,而不是一般人能够直观评测的,所以伤残鉴定必须要注意两个关键环节:一是鉴定单位的选择,二是鉴定时机的把握。因为能评上级别和评不上级别,评上1级和评上10级,赔偿项目的金额差距是很大的,会有几万元甚至十几万元的差距。 关于伤残鉴定的时间,这个与伤情有关,鉴定的最佳时间是治疗终结后伤情已经恢复或者达到平稳状态的3—6个月内,伤情比较严重,稳定状态反复不定的,时间肯能延长到1年或者更长时间,也就是说伤情是决定何时鉴定的因素。不可过早申请鉴定,也不可过于延迟鉴定,过早鉴定可能会不被批准,从而去走一些不必要的程序。过于延迟鉴定可能会影响伤残级别的评定或者影响诉讼权利的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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