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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怀孕前是属于销售岗位,每月要求20日出差,没有固定驻地。薪酬属于年薪制,年薪标准21万元。每月基薪5000元+奖金10000元+电话费400元+交通费用500元,年底还有30000元的预留清算。奖金根据销售任务达成情况发放,当月销售指标达成小于80%奖金为0,但是年底可以平衡清算。我从16年12月怀孕后连续3个月申请暂缓出差,后来在3月底公司领导微信跟我沟通说我已经好几个月没有出差,如果身体原因可以考虑转岗,后来4月初我跟公司领导谈过后,同意在怀孕和生产期间转回公司内勤岗位,待产假后根据公司情况及个人意愿再确定岗位,但是当时没有谈具体薪酬。后来人事部让我自己写了份转岗申请,后来通知我岗位调整成策划组副经理,年薪变成12.8万元。策划组的经理现在休产假,她的年薪是18万元,当时公司领导跟我沟通的是暂代策划组经理的工作,而且我调回来之后公司又把策划组的另一位同事调去其他部门,现在整个策划组就我一个人在做事。请问这种情况合理吗?我已经签了转岗表,是不是没有机会调整回来了?

其他 2017-04-18 11: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向劳动局投诉的。
    【追问】请问我这种情况,如果公司调整岗位,薪酬应该怎样调呀?年薪不变吗?
  •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你的问题。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包括:养老、生育、工伤、失业、医疗。购买生育险的劳动者,在生育期间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生育津贴由社保基金发放,且产假期间享受正常的工资待遇,由单位给予你发放。单位没有为你购买社会保险,所以你有权要求单位为你支付生育津贴及产假期间的工资。你可以先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进行维权。
  • 不合理,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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