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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1年9月进厂,第一份合同是2011年10月一2013年10月。第二次合同是2013年10月一2016年10月。第三次还是签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16年10月一2019年10月,现公司准备裁员,我是公司一线管理员,月薪,但公司要求随线加班,没有支付加班费的。有工资条为证。我应该怎么做。

其他 2017-04-19 16:5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公司存在法定过错,可依法委托律师指导下提起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工资、业务提成、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年终奖金、每工作一年按照之前十二个月的实际应发工资为基数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等。
  • 您好,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用人单位大规模裁员,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单位没有支付加班费,是违法劳动法的,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如不支付,可以向劳动局监察大队进行投诉
  • 1.公司主动裁员,你们员工可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2.公司未经你们同意强制加班不给加班费的行为,违反劳动合同法,可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也可拒绝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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