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2OO9年暑假我高中毕业被四川大学录取,当时我已年满十八周岁,我的同学很多在合肥买房,我就和父母商议能不能在合肥买房,当时我父母说“家里没钱要买你自己想办法”。在这种情况下我找到嫁到杭州的大姐和在杭州做生意的叔叔借了二十万元。由我父母陪同到了合肥买了一套商品房,首付十六万多,完税一万多,这些钱都是从杭州我叔叔转账我父亲卡上支付的,剩余的钱交了相关的费用,银行按揭贷款由我在上大学时课余时间做古玩生意赚的钱交给我父亲按月付款,从买房到2O11年初一切正常,就在2011年三、四月份我父亲打电话跟我商量合肥房子租给我父亲一个朋友,我父亲说“你在上大学,我在老家,合肥房子闲着也是闲着,我朋友小孩在合肥上大学,我朋友有合肥业务,星期六星期天也能和小孩有个地方住宿,租金也可以付按揭贷款,房子里的家电家具也有人管理了,是件好事”。我听了以后想想也是我就同意了。谁知道我父亲当时是把我的房子给抵债了,他们约定五年以后房产过户,只到2016年四月份才说明实情要我回去给他们过户,我知道后非常生气,我就立即到合肥补办了我父亲交于他朋友房产相关证件和银行卡,我父亲和他朋友串通一气,以欺骗隐瞒的恶意行为把我的房子抵债,而我父亲多次要求我给他朋友过户,我坚决不同意,于是他朋友反应而把我起诉到法院,我认为他们是违法的,是侵犯我的权利。所以我想问他们这样是违法的吗,我的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吗?我该怎么去维权。

其他 2017-04-24 12:0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建议你直接走诉讼1程序 向法院起诉 。他们这个行为构成欺诈 明知有过户,还说要你们从新这是违法行为 ,没经过双方同意是违法行为的 你这个事情稍微有点复杂,可以让律师来帮你处理 。有任何问题电话咨询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杭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