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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各部委将政府管理并收取租金的职工住房,以职工参加工作的年限及职位卖给他们,使这些房子成为私房。父母所居住的房子是父亲单位在八十年代分配给他的,后父亲先于母亲去世,未留遗嘱。公改私后颁发的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母亲的。请问:依据继承法,这套房子的继承权是否应当由母亲分得一半,其余一半由母亲及其子女均分?母亲可以全权处理该套房子吗?谢谢!

其他 2017-04-28 15:49 人浏览
共14位律师解答
  • 有一般份额属于父亲遗产。。。。。。如果在房改的时候使用了你父亲的工龄,则属于共同财产,你们有继承权。
  • 您好,需要根据房屋所有权情况分析,如有父亲的份额,关于继承,原则上有遗嘱从遗嘱,如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明确份额,详细情况可以咨询律师后处理
  • 你好,是的,你母亲有一半,剩余一般由你母亲及子女均分的!
  • 您好,有一般份额属于父亲遗产。
  • 需要根据房产证确定归属......
  • 你好,房子一半归你母亲,另一半作为你父亲遗产由你们平均分割
  • 北京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各部委将政府管理并收取租金的职工住房,以职工参加工作的年限及职位卖给他们,使这些房子成为私房。父母所居住的房子是父亲单位在八十年代分配给他的,后父亲先于母亲去世,未留遗嘱。公改私后颁发的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母亲的。请问:依据继承法,这套房子的继承权是否应当由母亲分得一半,其余一半由母亲及其子女均分,母亲不可以全权处理该套房子
  • 你好,有遗嘱按遗嘱分,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你母亲有一半,剩余一般由你母亲及子女均分的
  • 是颁发证书前父亲去世的吗?..........
  • 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根据你的陈述,属于继承问题。如果有有效遗嘱,按照遗嘱继承办理。如果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如果发生争议,可以到法院起诉。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具体可以电话联系。
  • 你好,可以作为你父亲的遗产主张份额
  • 您好,是颁发证书前父亲去世的吗?
  • 需要根据房产证确定归属
  • 您好,是颁发证书前父亲去世的吗?
    【追问】是的,父亲在房产证颁发之前去世的。
    【回答】您好,应该有一半属于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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