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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一个培训机构找了一个做老师的工作,这个培训机构要求入职前参加一个为期一个月的入职培训,培训考核通过后,需要在这个公司工作一年,如果工作不到一年需要赔付3.5万培训费用,我现在签了一年的合同,包含一个月的试用期,目前我在试用期的第七天,但是我觉得我与这个机构的理念不同,我接受不了这份工作,申请离职,我需要赔付3.5万的培训费用吗?

其他 2020-02-10 14:17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您好,建议您与单位协商,如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解决,您也可以委托律师提起劳动仲裁,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您好,要看案件具体情况和合同内容。若对方起诉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建议委托律师积极应诉,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可以来电咨询
  • 你好可以人社局投诉。。。。。。
  •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   试用期内辞职需要赔偿培训费吗?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指出,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涉及的培训费用问题,用人单位出资(指有支付货币凭证的情况)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   相关知识链接: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同时规定,违约金的金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如果“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也就是说,公司培训员工时可以与员工签订《培训协议书》,且对于服务期的长短,国家没有上下限限制。签订培训协议需要注意的事项有:第一、培训协议应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如果培训协议的服务期限未到,企业与职工在续签劳动合同时应将培训服务期限与劳动合同期限一致。
  • 您好,要看您劳动合同或者培训协议如何约定
  • 您好,如果提前离职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 如果提前离职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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