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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5年去xx医院就诊,当时左上门牙外力损伤角上缺了一块,前面找熟人看了一下说可以补没问题,当值医生刘**以如果补牙,磨到神经她不负责为由唆使我做了根管治疗,我一直心有疑虑,直到最近一个朋友告诉我缺了这么一点根本不可能磨到神经而且因为我后来没有听刘**的话去做牙套,所以现在的情况和当年一样完全可以追究责任。刘**作为一个从业多年的副主任医生,不从自己医术和病人角度出发把责任推给病人,并且夸大事实对病人进行恐吓以达到其个人目的,把一个很简单的补牙手术做成了一个数千元的根管治疗+牙套+种牙的几万的大生意,造成我这颗牙被她搞成一颗坏牙,完全发黑并且极易断裂,其行为有悖于医生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对病人身体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其必须对其言行负责,向社会道歉。想请教一下律师如何通过法律途径为自己挽回公道

其他 2017-05-12 14:4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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