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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护士,在乡镇卫生院快九年了,去年和今年没有和单位签劳动合同,现在小孩快九个月,由于上夜班的人少,单位要求现在上夜班,院长说法律对他无效,打算辞职,要院长签字后的三个月才可以离开。

其他 2017-05-13 08:5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怀孕期间单位应该安排合理的岗位。你可以以用人单位没有与你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为由解除劳动关系,不用等三个月。针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时间,你可以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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