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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婆立好遗嘱,是小舅舅带着律师和2名证人的见证下,立的遗嘱。此遗嘱本人的母亲并不知情。外婆的遗嘱我们也没有看到,暂时只是外婆口头和我母亲说,小舅舅有50%,大舅舅的儿子10%,我母亲40%。外婆的最大遗产是有一套房子。房产证上有几个名字暂时不知,户口本上有外婆本人,大舅舅,外孙(就是本人),共3人的名字。外婆一直是由本人的母亲照顾着,小舅舅难的来看看外婆,大舅舅失联,不知去向。外婆的房子是拆迁房,其中小房间的面积是由我母亲花钱买下来的。不管外婆的房产证上有几个人的名字,我母亲是否可以多分一些遗产。

其他 2017-05-18 13:2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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