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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购买了一坐商品房,但是交楼时售楼部因为他们自己的问题将邻座交付于我(经多次确认,有录音)。在交楼后我开始装修,在装修开始4个月时售楼部发现交错楼,要求我搬离当前单元重新交付初始购买的单元。但目前装修已完成大半,对方仅以逾期交付的方式处理承诺赔偿违约金1.3万余,并在新的单元按照设计图复原。由于装修中的电线等材料二次使用存在安全隐患,我方要求其重新装修使用全新装修材料,对方不予同意。双方未达成一致。今日对方发来公司函和房屋催收通知书,强制要求我交还单元并按照对方提出的赔偿协议进行赔偿。我想通过法律途径争取得到应有的赔偿,应该怎么处理?谢谢

银行 2017-05-26 17:3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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