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姥姥1946年带着舅舅和五姨走失至今未归,房契也不知去向,当时我二姨和三姨一个16岁一个14岁被迫给别人做童养媳妇,我妈18远嫁河北一直联系不到,我姥姥的祖宅政府按无主人占有了,后来我姨去要过多次政府要我姨拿出房契,我姨她们拿不出所以政府不给,请问我们怎么能要回祖宅?如果找不到房契,我们怎么才能要回祖宅?祖宅盖起有300多年了,有一部分都坍塌了。周围年长的也还能知道我姥家的情况,在过几我们就更没人证了,我们该怎么办?

其他 2017-05-31 23:1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根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25条规定:城市私有房屋所有人申请发还由房屋机关代管的房屋,必须证件齐备,无所有权纠纷,经审查核实后,才能发还。《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现已经废止)。来理解,如果没有充分的证据,难以要求政府或者房屋代管机构发还老宅。
    【追问】你的意思是,如果没有房契是没有希望要回房子了对吗?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巴彦淖尔市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