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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诉讼离婚然后经调解今年4月17日协议离婚,儿子五岁离婚时儿子抚养权归他,但明确表示我也对孩子的探视权,可是离婚后3个月内,他把孩子交给他父母带不给我看孩子,电话也不接,最近一次我在幼儿园们口看孩子还被他殴打,现在我想起诉变更孩子啊抚养权,请问需要哪些资料流程

离婚 2017-06-01 14:2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夫妻双方无论谁获得小孩的抚养权,都不可以拒绝另一方前来看望小孩,相反获得小孩的一方还要予以配合。因为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权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获得小孩抚养的一方不让另一方看望小孩,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夫妻双方先协商解决。 2. 找居住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调解解决。 3. 没有获得小孩抚养权的一方直接拿着判决或者调解书去法院申请执行,实现看望小孩的请求。
  • 收集对方对孩子不好的证据,通过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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