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于2014年10月购买的商品房,在与房产公司签署的购房合同中未涉及任何与物业有关的信息。在2017年6月办理入住时,物业公司要求签署“物业服务委托协议”否则不予办理入住手续。协议的核心内容为1:要求住户承担1.8元/月.平方米的物业费。2:每三年上调10%的物业费。3:委托期限至2021年9月30号。

其他 2017-06-05 10:2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乌鲁木齐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