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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个外来务工人员,在浙江的XX市XX镇上马工业区工作,2017年3月22号的中午,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事故,右足被掉下来的钢管砸伤,造成右足多发性骨折,在医院住了27天,在4月17号出院后医生建议卧床6周,休息3个月,出院后回到厂里不能下地走路生活不能自理,厂里没有安排人员照顾也没有出钱请人照顾我,是我的一个老乡在照顾我,在出院后生活不能自理期间的护理费是否应该由厂里负责?4月30号厂里发工资的时候去领工资时被告之我的工资不知道怎么计算,要等工伤陪护下来,5月29号去领工资厂里还是不发给我,得到的答复是等工伤赔付下来之后厂里适当的补助一点,请你们帮帮我,我不知道该怎么办?6月1号去医院复查,拍片和开半个月的药花了389元也是自己垫钱付的,医生说过半个月再去开药,过一个月再去复查,康复阶段的医药费是自己出还是该厂里出呢?

其他 2017-06-05 09:1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工伤休息期间工资按照原工资标准发放。
  • 工伤期间按原工资标准发放,康复阶段的医药费是厂里支付。你可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或委托律师帮助维权。
    【追问】你好,杨律师,工伤休息期间的工资我到温岭劳动局去问了一下,他们给我说工伤休息期间没有原工资发放这个规定,是等工伤鉴定后按照误工费来计算的,这个工伤休息期间按照他们说的误工费是以什么标准来计算呢?是不是跟地区不同有差异,杭州按照杭州的标准,温岭按照温岭的标准来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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