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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于2017.5.31收到公司人力资源同事发磅的QQ通知,告知因公司破产将依法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据我所知,公司还未正式走破产流程)。我目前已怀孕七个多月,七月份就要生产了,此刻,我是否可以向公司要求以下项目的赔偿:1破产安置费。2.职工工资(含产假工资)3.社会保险费。4法定补偿金。5生育津贴。6生育医疗报销?其中法定补偿金是否按三期的双倍赔偿?

其他 2020-03-27 22:19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
    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还有的地区对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中男职工的配偶,给予一次性津贴补助。
  •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以前简称“办法”)第六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 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
    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 主张经济补偿
  • 根据劳动合同法合同法院受理破产而中止需支付补偿金(没有双倍)。
  • 可以要求赔偿
  • 根据劳动合同法合同法院受理破产而中止需支付补偿金(没有双倍)。湖南省内生育保险待遇需不间断缴纳,但是如果你在合同中止后,根据公司开具的解除合同通知书,可以申请失业补助金,在领失业补助金期间,生育的可以领几个月的生育补助,但是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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