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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老房子是70年代我爷爷和我大爷爷合伙修建的,整体结构材料为木头,修建的时候是每人各一半,从堂屋中柱他要的前半部分我们是后半部分,之后集体改制大爷爷就把他的那一份卖给了姓闫的一家,几年后我们所属的后面右半头因我爷爷的原因看着关系好,人家那时候人多地方小就给了闫家住至今。但一直以来房产证上填写的也是一个前一个后,因现在房屋地基重新规划填写,我需要回属于我后面的右半头,人家现在不给,就为这个两家老闹矛盾,于是一气之下我爸就把后面屋顶的瓦全部捅碎了。现在下雨已经遮不住了,前两天他们找村里领导协商解决把前后一半改为从中间左右各一半,但是他们原先前面一半地皮去年已经用水泥盖面了,后面部分没有,现在闫家要求我们把他们那后半部分地面也要用水泥盖面,还得用瓦给他们屋顶盖住,要求月底把事情弄完双方已经写了协议签字画押了。但是我现在要求是先让他们把地基量完在给他盖房子。人家不愿意要上诉如果他们上诉我们应该怎么解决。

其他 2017-06-10 13:4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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