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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去年在安庆潜山县买了一套新商品房,总价48万多点,交了首付15万元剩下的准备办按借,但当我回去去银行办按借的时候才被银行告知 09年我有信用卡不良记录 所以说办不了按借了。办不了就办不了,等交房的时候我一次付清。但合同上面是当时说按借那样签的,而且合同已经提交房产局备案!我想问下:1,我一直不去办按借等交房的时候(两书一证都齐全验收合格)我再全部付清,开发商会对我作出处理嘛(现在也没和开发商说)?2,假如我退房的话,首付的钱能拿回来嘛?(当初合同上写了如果不是开发商责任退房需交1万元违约金)就算那个一万我给他,还要交什么违约金和房子备案了的什么费用吗? 那天我跑去问了开发商,他说房子退了钱都不给我,说什么 已经备案了的房子再退就成了2手房,他卖不掉!难道买了就必须要吗?遇到情况了也不能退吗?在房子还没验收合格和两书一证还没看到的情况下钱非得给清吗?如果律师你有空帮我回答下,被这事绕的很烦,如果你能确定胜诉的话我请你当我律师好吗我非得讨个说法!

其他 2011-07-30 22:5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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