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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我在一家公司做了20多天,一开始进去的时候说有保底3000,超过保底按计件算,上班一段时间后公司让签订合同,合同只有一份是给公司的,员工没有,上面有一项写明公司只为我们购买意外险,且员工发生意外伤/亡事故受益人是公司。我当时签字了,后来咨询了说这样不合法,所以跟公司要求辞职,现在公司说辞职可以,未做满三个月全部按计件工资算,折合下来只有800块左右,当时入职的时候公司没有这样说过。我现在辞职的话每天工资才40元不到,请问我要通过什么途径才能拿回我应得的工资,他们这样做合法吗?

其他 2017-06-12 17:2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发生劳动纠纷,应该先和单位协商处理,在协商处理的过程中注意搜集好相关证据,比如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证明工资水平的证据,如果单位有违法行为,可以进行录音等证据搜集工作,然后去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直接电话咨询本人
  • 如果单位有违法行为,可以进行录音等证据搜集工作,然后去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直接电话咨询本人
  • 你需要先取证证明你入职时公司有做过保底工资承诺,然后拿着证据到劳动局投诉。
  • 您好,不合法,可以到劳动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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