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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人打伤,当时以为不太严重,在派出所已写调解书。但是住院治疗14天查出我:1.右胸第三、四肋骨骨折。2.右肺破裂致气胸。3.全身多处皮肤软组织挫伤。请问派出所还会管吗??

调解 2017-09-11 23:1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已经调解处理完毕后,警察一般不会再处理此事。
  • 会管的。。。
    【追问】如果我达到轻伤二级,签了治安调解协议是否案件终结?派出所还会拘留打人者吗?
    【追问】2017年5月25日01点,同宿舍的A污谄我偷其手机,我和A理论的过程中BCD三人轮翻对我拳打脚踢半小时,我受伤爬不起了三人才停止殴打。殴打过程中我一直大喊:“冤枉!冤枉啊……我没摸过他(A)的手机,你们可以报警的!你们打错人了,你们会后悔的!”过程中,A一直在说:“就是他偷我手机”。所以我才被BCD三人理直气壮的殴打。我报案后在没有诊断结果的情况下,惠州市博罗县金城派出所副所长黄凯繁误导我说:“未达轻伤级别,如果不同意调解,我们将对三人各罚500,超过24小时我们就放人,要赔多少钱你自己去法院告他们。”后来快到了晚上十点半,在我一天一夜惊恐无眠、受伤后体力和精力撑不住、在法律不明的情况下,黄副所长要求我和BCD三人和解(一刀断,三人赔我4500元了结),而且我多次要求处理A,不能漏掉处罚,至今没有回复。住院治疗14天查出我:1.右胸第三、四肋骨骨折。2.右肺破裂致气胸。3.全身多处皮肤软组织挫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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